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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规划局网站(http://zygh.****.cn),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至2024年5月28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1956,地址:****中心五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951)。****规划局办公地点:**市**区**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1. 原审批12号楼一层平面图
2. 拟调整12号楼一层平面图
3. 原审批13号楼一层平面图
4. 拟调整13号楼一层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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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