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创新产业园项目(功能性薄膜生产项目8-10栋、地下室)施工许可

审批
广东-汕头-濠江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8日
项目详情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市****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1-07-06
质量监督注册号:201923 安全监督注册号:201923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万顺创新产业园项目(功能性薄膜生产项目8-10栋、地下室)
建设地址 **市**区**湾产业园C02-1地块
建设规模 ****万顺创新产业园项目(功能性薄膜生产项目8-10栋、地下室)工程,工程为8-10研发厂房和地下室;总建筑面积:71172.94平方米;1、两幢十六层研发厂房(8-9栋),16层;建筑面积:22203.78平方米;2、一幢二十层研发厂房(10栋),20层;建筑面积:29622.37平方米:3、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19198.04平方米;4、一层厂房(含电房),建筑面积:148.75平方米。 合同价格 16378.9419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院
设计单位 ****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建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沈秋华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见平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刘江 总监理工程师 吴纯辉
合同工期 2019-03-31 ~ 2021-03-02
状态 正常
备注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