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兰坪县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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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兰坪县民族团结进步 十县百乡千村万户 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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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5-16 09:13:38
成文时间
2024-05-16

2024年度兰坪县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兰坪县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改革局“兰发改〔2024〕9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衔接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2024年度兰坪县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省兰坪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坪县啦井镇啦井村、通甸镇德胜村、石登乡石登村、河**大羊村、兔峨乡石坪村、****社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在(一)啦井镇啦井村建设排污沟200米,道路硬化700米,架设污水主管1200米、接户管2500米,水沟修复2000米,水沟取水坝1座及树立中华民族文化符号和元素。(二)通甸镇德胜村道路修复400米,道路硬化1319平方米,建设氧化塘6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场所2个及树立中华民族文化符号和元素。(三)石登乡石登村道路硬化(含水沟)600平方米,修缮水沟(含盖板)120 立方米,排污设施主要架设排污主管800米、支管600米、检查井10个、化粪池20立方米,安装道路防护栏900米,建设挡墙84立方米,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场所1个及树立中华民族文化符号和元素。(四)河**大羊村道路硬化3000米,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场所1个,树立中华民族文化符号和元素。(五)兔峨乡石坪村架设排污主管1050米、支管2000米,道路硬化200平方米,建设挡土墙30立方米,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场所1个及树立中华民族文化符号和元素。****社区建设**1栋,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场所1个及树立中华民族文化符号和元素。

2.3 概算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 650 万元(申请投入 2024 年中央衔接资金 610 万元,申请县级财政资金 40 万元)。

2.4计划工期: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共18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工程施工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1)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及评审、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相关设计配合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具体建设项目以甲方下达任务指令为准);

(3)材料采购:通****采购部分优惠材料。

(4)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5)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并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企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往本项目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待建项目负责人(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4)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5财务状况良好,施工单位提供2020年-2022年(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成立的新企业,自成立后的财务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按《****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法院官网中“**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施工、设计企业各不超过1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⑤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5日23时59分至2024年5月22日23时59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怒**”进入公共**交易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选择“怒**”进入公共**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09时00分(**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homePage#)选择“怒**”进入公共**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响应云发改办交易监管〔2024〕55 号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故该项目对无失信企业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缴纳保证金页面上传无失信记录附件,开标当天无失信记录确认通过后,交易系统将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免缴纳”以及无失信记录附件推送至开评标系统。

7.2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按照《**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七条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委员会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规定,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50%的工作要求,确定该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

7.3保证金相关事宜

7.3.1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银)、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

7.3.2保证金缴纳流程:投标人(供****银行转账后,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怒**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自动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缴纳但无法绑定的,申请纠错,****中心业务人员受理后,自定绑定,绑定后自行打印绑定回执。

7.3..3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2024年6月5日09:00以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或者电汇的方式一次性足额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及时****公司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7.3.4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扫描件上传怒**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7.3.5开户名:兰坪白族普米****管理局

7.3.6开户行:****银行兰坪县支行 (**省怒****县)

7.3.7帐 号:623********00021990( 账号为进场登记系统生成,一个项目一个账号)

7.3.8****交易中心申请纠错联系人及其电话:田工,0886-****877

7.3.9****银行兰坪县支行保证金缴纳后未到账原因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女士,0886—****393

7.3.10**筑龙****公司技术支持服务热线(服务QQ):400-9618-99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我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张主任

地址: **县人民路3号

联系电话:139****7658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省**市**区**路1037****中心4310室

联 系 人: 刘红 平礼红 高春丽 陈姚

联系电话:137****5710 138****5502

10.监督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改革局 联系电话:0886-****886

兰****管理局 联系电话:0886-****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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